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《门头沟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各街道办事处、镇人民政府办理审核手续。2.各街道办事处、镇人民政府做好联合审核的统筹工作,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安排专人严格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。3.建立区级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。按照“一事一议”原则,分类研究特殊个案或政策敏感问题,如遇突发事件或反映集中问题,应及时上报、妥善处理,积极化解信访、群访矛盾。各部门间积极沟通,加大协调力度,形成工作合力。六、本细则自2024年4月30日起实施